近日,湖南省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聯合發布通知,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,當地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。根據這份通知,套內建筑面積即專有建筑面積,由套內房屋的使用面積、套內墻體面積和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。由于新的政策當中,沒有了“公攤”一詞,由此被不少人視為“取消公攤”開始落地。
但記者梳理后發現,其實這份通知當中并沒有“取消”二字,反而明確了房企在銷售前應當公示“被分攤的共用部位”“參與分攤共用建筑面積”等內容。也就是說,調整套內面積計價方式和取消公攤面積,是兩回事。
在業內人士看來,之所以此次衡陽的政策備受關注,主要原因是此前由于房地產行業對“公攤面積”缺乏約束性的條款,造成在部分地方公攤面積過大、導致得房率過低,推高了購房者的買房成本和后續維護成本,從而引發了大家對是否取消公攤面積的猜測。(央視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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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商品房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,真的是取消公攤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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