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文/電動車的三兩事,在頭條首次發表,原創不易,禁止搬運,誰侵權就追究誰!)
馬上要進入5月,各地將要實施的電動車新規已經陸續發布,從5月1日起,電動車上路有新政策實施,將迎來“1+2+3”新要求,其中包括1種車型禁止上路,2種行為會被罰款,滿足3個條件,白色臨時號牌可以換成綠色號牌,超標車可以變成國標車,超標車不再強制淘汰,一起來了解一下。

進入2025年5月,多地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將陸續結束,同時官方明確過渡期結束后,超標車將禁止上路行駛,所以從5月1日起,過渡期結束的超標車將禁止上路。
近日,江西全南公安交警發布通知,從5月1日起,懸掛白色臨牌的電動車將禁止上路行駛,如果違規上路被交警查處,將一律查扣,交警提醒廣大車主可以主動淘汰臨牌車輛,同時明確了,不能掛小紅牌,這種車輛更不能上路,需要更換成符合新國標標準的電動車。

除了江西全南以外,湖北大治從5月1日起,懸掛白底紅字的臨時牌也不能夠上路行駛,如果違規上路將給予300元罰款,另外海南定安公安交警也明確,懸掛臨時牌照的超標車將禁止上路。
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,也不要有這2種違規行為,如果存在這兩種違規行為,被交警查處同樣會受到罰款的處罰,那就是電動車亂停亂放與違規充電。
因為從5月1日起,《北京市消防安全條例》、《黑龍江省消防條例》都將正式實施,對電動車停放與充電提出明確的要求,需要滿足消防安全標準。
電動車不能亂停亂放
在使用電動車后,車輛不可以亂停亂放,比如在公共門廳、消防通道、樓梯走廊、過道等區域,都不能停放電動車,不允許影響其他人的正常通行。
電動車最好停放到小區指定的停車棚,規范停放不僅能保障小區的整潔美觀,不影響其他人的出入,而且更方便管理。對于違規停放電動車的行為,車主一般可以收到300~500元的罰款。
電動車飛線充電
由于各種原因,很多小區業主私拉電線,為電動車充電,有的甚至出現飛線充電的情況,這樣存在極大的用電安全,違反了消防安全條例。
所以物業部門需要及時制止違規充電的行為,要求車主到指定的充電區域,保障用電安全,減少起火事故,保障車主及其他人的安全。
最后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,河北石家莊公安交警明確,如果你的超標電動車符合三個條件,白牌可以免費更換成綠牌,超標車可以變成國標車,這樣就不需要強制淘汰了。
河北石家莊超標車的過渡期結束時間為2025年4月30日,這種懸掛白色牌照的車輛,從5月1日起禁止上路,不過只要符合3個條件,分別是:1、車架號為15位純數字;2、電池電壓小于48伏;3、坐墊長度小于35厘米;這類車輛可以實現免費白轉綠。

也就是說,超標車原來的白色號牌可以免費更換成綠色號牌,由原來的超標電動車變成了國標電動車,這類車輛就不需要淘汰了,可以繼續使用。
上面是為大家總結的,從5月1日起各地實施的電動車管理新規,電動車上路有新政策實施,需要滿足“1+2+3”新要求,所以廣大車主要注意當地的管理規定,不要出現違規行為,避免因為違規而被罰款。
那么,您對各地電動車上路新要求怎么看?歡迎你的留言,與大家一起討論。
標題:5月起,電動車上路有新政策,將迎來“1+2+3”新要求,車主注意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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